我市自2007年1月1日起,将执行对高架道路出入口和部分路口导向车道交通标线的管理规定。
一、高架道路出入口交通标线规定
1、高架道路入口交通标线:交通标线为白色实虚线,即高架道路主线为白色实线、地面道路主线为虚线,允许机动车由地面道路进入高架道路,禁止机动车由高架道路进入地面道路。
2、高架道路出口交通标线:交通标线为白色虚实线,即高架道路主线为白色虚线、地面道路主线为实线,允许机动车由高架道路进入地面道路,禁止机动车由地面道路进入高架道路。
二、路口导向车道交通标线
路口导向车道交通标线为白色虚实线,允许机动车由虚线一侧车道变更至实线一侧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实线一侧车道变更至虚线一侧车道。
三、对违反高架道路出入口交通标线规定的,依照《江苏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六十五条处罚;对违反路口导向车道交通标线的,依照《江苏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五十六条(十五)款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