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方案与听证方案相比仅做微调;医疗赔偿限额由八千升至万元

在去年12月举行听证后,保监会昨日正式公布修改后的费率调整方案,其中总赔偿限额从6万提高至12.2万,私家车保费由1050元降至950元。新版交强险从2月1日零时起执行,届时老保单也自动升级为新版标准。
老保单自动升级新标准
比较保监会昨日公布的新方案与现行交强险赔偿标准,有责任赔偿限额中死亡伤残由5万提至11万,医疗费用由8000元提至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不变;而无责死亡赔偿1万调至1.1万,医疗费赔偿1600降至1000元,财产损失由400元降低至100元。
除了责任限额的调整,同时新的交强险费率方案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其中,私家车保费由1050元下调至950元。
“我一月份新续买的交强险,老保单按照新标准还是旧标准赔呢?”这也是广大车主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根据保监会规定,2月1日零时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仍按原责任限额赔付,而2月1日零时后,老保单将全面自动升级至新赔偿标准。
无责财产赔付将简化处理
保监会昨日同时要求各家销售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采取措施简化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结案周期、完善抢救费用垫付机制,不断提高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
在交强险制度实施的初期,为了无责财产赔付的400元,无责方、有责方都要跑两家保险公司提供单证索赔。“理赔上十分繁琐,而北京、上海等地已试点推行了无责赔付快速处理机制,今后这一机制将在全国普遍推行。”保监会产险部张宗韬告诉记者,即无责赔付仅由有责方去向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索赔,再由双方车主的投保保险公司之间进行结算,可以简化理赔流程。
商业车险保费有望下降
交强险保额调高保费降低也将对商业车险的费率产生影响。昨天,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指导保险行业尽快完成交强险相配套的商业三责险产品改造和审批工作。新版商业险将与新版交强险同步上市。
■ 解读
9成死亡伤残事故将可完全赔偿
昨天,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介绍,本次调整重点考虑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提高,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这主要是考虑到从交强险保障的针对性而言,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负担是各项损失中最大的,也是广大车主和事故受害人承受压力最大的,需要重点解决。
从交强险目前的经营结果看,约77%涉及医疗费用的案件和71%涉及物损的案件均可在目前的赔偿限额内获得完全的赔偿,基本满足了大多数情况下的保障需要。但是,一旦出现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5万元的死亡伤残限额则显得保障不足,很大一部分损失仍需要通过商业三责险补充或者事故当事人自担。
“根据初步测算,限额提高到11万元后,将可以使90%以上涉及死亡伤残的事故在限额内得到完全的赔偿。”郭左践说。
有责医疗费小升为避道德风险
在听证会上讨论的调整方案中,医疗费用赔偿与现行标准并没有变化。“而新方案听取了听证会上代表的意见,提高医疗费用赔偿。”保监会产险部人员张宗韬指出。而没有大幅度上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主要是规避潜在道德风险,防止所有投保人为少数人扩大医疗费买单。
根据交强险制度设计,抢救费中超出限额的部分将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决。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保险精算系教授孟生望提出了不同意见。他指出,医疗费用仅提高2000元并不能解决实际中的问题。“在听证会上,不少代表提出不分别设项,而是将人身死亡伤残赔偿和医疗费用赔偿合并起来设一个总的限额,我也认为这样才比较符合消费者的现实需求。”
无责财产赔付目前无法取消
400元的无责财产赔付一直是车主们所诟病的一项赔偿单项,听证会上甚至有代表提出应象征性的设为1元。
张宗韬介绍,“我们也知道无责赔付的确增加了交强险的经营成本,但由于上位法道交法的规定,交强险目前还无法取消无责财产赔付。只有将400元的限额降低至100元。”
而保监会车险部曹海菁告诉记者,车主们要求取消无责财产赔付的呼声很大,保监会也已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想办法进入司法程序,只有人大立项讨论修改道交法中的相关规定,交强险的无责财产赔付才能有希望取消。”
■ 提醒
财产损失仍需商业车险补充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一些车主,许多车主表示,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调高至12.2万后,将会考虑减少商业三者险的保额,有的车主则表示不再投保商业三者险。
对此,保险公司人士提醒,交强险主要是针对人身伤亡的赔付,在12.2万责任限额中,其中11万元是针对人身伤亡的,而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如果车主只投保交强险,而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一旦发生比较严重的两车相撞事故,2000元的赔偿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只能由车主“自掏腰包”,而生活中,物损事故的发生率远高于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率。
另外,目前,人身伤亡的赔偿标准已大幅提高,如在广州市死亡赔偿动辄需要20万到30万,如果只投保交强险,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车主还需自行承担余下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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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交强险财务将定期公示
本报讯 对于听证会上代表们提出交强险“经营成本过高”“财务信息不透明”“监管不严”等几宗罪,保监会昨日也发布了《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加强对交强险的业务管理。
保监会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应采取措施加大对交强险各项成本的管控力度,压缩交强险费用率水平,降低交强险总体费用水平,控制交强险成本。
保监会表示,从今年起每家保险公司都要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交强险业务进行审计,并在每年4月30日前,将经过审计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上报保监会。
如果保险公司上报交强险报告后,保监会十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保险公司将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披露报告摘要,并通过公司网站披露专题报告全文,接受社会监督。
而对于听证会代表们认为交强险经营费用账目太“粗略”,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逐步细化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中《交强险经营费用明细表》项目,并在报表附注中对费用项目内容进行说明。
■ 各方反应
车主 保费降低虽好但幅度不大
本报讯 保费降低100元,赔付额度翻番,对于交强险这一最终调整结果,昨日下午,崇文门附近一工行网点,10几位缴纳交通违章罚款的司机都表示,“不错,可以接受”。
昨天,一名王姓私家车主说,油价一涨再涨,加上养路费、交强险等必须承担的款项,养车成本越来越高,“保险计算方式太复杂。交强险950元费率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这个我们很想知道,最好能用普通文化水平的人能理解的方式,讲出来。从1050元到950元,等了一年降了100元,是好事,但多数司机还是希望能再低点”。
听证代表 交强险调整时机不对
本报讯 “交强险费率调整的时机不对!”在听到交强险费率方案公布的消息后,听证会的参会代表刘旭升连忙表态,这也是他在听证会上提出的观点。
刘旭升认为,作为交强险办法的基础道交法没有修改完成,交强险方案调整也是在“错误的基础上做调整”。“我们在听证会上提出无责赔付要取消,人身死亡伤残赔偿和医疗费用赔偿不要单独设限,新方案中都没有体现。医疗费用赔偿即使上调了2000块也还是远远不够,我认为保监会应该再开一次听证会。”
律师 新版交强险存在两处硬伤
本报讯 昨日,国内首个对交强险无责赔付提出质疑的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新版交强险存在两处硬伤:扩大死亡伤残保险金与医疗保险金的差距,易引发“撞死比撞伤好”的逆向选择;无责赔付未有调整,交强险代商业险承担查勘、理算成本,并转移商业险利润。
“拉大医疗、死亡伤残差距”
“任何行业获取合法商业利润时,都应承担本行业的社会责任,”李滨表示,从机动车一方而言,发生人身事故时,可能存在受害人生存的赔偿额高于受害人死亡赔偿额的情况,以至于存在“撞死比撞伤好”的潜规则。交强险死亡伤残保险金额为11万元,医疗保险金额为1万元,本次调整再次拉大了死亡伤残保险金与医疗保险金的差距,有可能导致个别机动车方做出“撞死比撞伤好”的逆向选择。
“交强险承担商业险成本”
李滨说,不论是前年3月1日国务院审议通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还是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负责人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答记者问,交强险都被明确定性为“责任保险”。新版交强险仍设定100元无责赔付,此举有让交强险承担查勘、理算成本,转移利润之嫌。
“后车追尾前车,前车无责,没有交强险,后车查勘、理算成本及损失,均由后车承保公司承担;有了交强险,前车交强险承保公司,需无责赔付,即须查勘、理算后车的损失,确定后车损失程度,并在100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可后车的承保公司,只需承担100元以上的赔偿责任,几乎不用承担任何的查勘、理算成本,并且在100元的范围内不承担责任”。
李滨认为,这一事例表明,交强险既承担了本不应该承担的查勘、理算成本,又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100元范围内的后车损失赔偿责任,“而这100元不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却悄悄成为了商业保险的利润,转移到商业险中。不少司机认为交强险保费偏多,这应该是其中一个原因”。









